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仍然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在高考前进行,填报的是本科志愿和军事公安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5月上旬;第二次在本科录取完成后进行,填报的是除军事公安专科志愿外的高职(专科)志愿[包括高职(专科)的艺术专业志愿],填报时间在7月底。
-特别提醒:7月底第二次填报时切莫外出1、在6月28日公布高考成绩时,同时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的最低录取控分线和军事公安专科专业录取控分线,不再公布第三批录取控分线。第二次志愿填报结束后,教育考试院将划定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分线,如果录取完毕还有余额,将再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来完成计划数。
2、教育考试院将在第二批本科招生全部完毕后才开始第三批的投档录取工作,如果出现有的考生上了本科
分数线,但在第二次志愿填报时还没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这时不要放弃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机会,另外考生如果被本科录取了,第二次填报的艺术高职(专科)和一般高职(专科)志愿是不会起作用的,考生不会同时被两所院校录取。
3、由于第二次填报志愿需要考生本人亲自填写,因此尚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在7月底时不要外出,如果错过了填报的时间,就属于自动放弃。只有等到第三批录取后尚有余额,才有机会被征求补填余额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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